"欲吻"谢娜,讽刺金星,还在节目里耍酒疯的乐嘉,现在怎么样了?

麻花影视Aaron影视资讯人气:615时间:2024-01-22 01:02:06

现在很多人都喜欢看一些情感类的综艺节目,特别是男女配对相亲,那么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曾经大火的节目《非诚勿扰》?

当年这档节目一出便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和喜爱,除了男女配对的看点,还有就是主持人乐嘉的犀利言语了,在节目中乐嘉的点评十分犀利有看头,吸引了无数观众。

而乐嘉的因此名声大噪,受邀了多部综艺主持,但是最近几年好像在电视上很少看到乐嘉的身影,究竟他做了什么,导致他淡出大众的视线?

01

乐嘉出生于1975年的上海,因为家境条件不好,所以从小乐嘉就学会了察言观色的能力。

后来在学校毕业后,乐嘉便成为了一名销售,凭借自己的好口才和之前学到的察言观色能力,在他19岁的时候便成为了公司的一名销售导师。

随后乐嘉有了几年销售导师的工作经验后,便开始参加各种商演,再加上他的口才却是很好,很快便在圈里小有名气。

02

但是乐嘉并没有止步,反而是不停的提升自己,此进修戏剧专业,学习一些其他的知识,还在上海完成阿姆斯壮大学工商管理学士BBA,为他以后的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
此后乐嘉一直为自己的事业所奋斗,在2010年的时候乐嘉迎来了自己职业生涯中的高光时刻,那就是被邀请担任《非诚勿扰》的嘉宾。

由于当年中国这种男女配对风格的综艺并不多,所以《非诚勿扰》这档节目一经推出便获得了很大的反响,很快便家喻户晓,而这档节目的主持人乐嘉和孟非也因此而走红。

乐嘉在《非诚勿扰》中言语犀利,一针见血,将女嘉宾的心理琢磨的非常透彻,获得了很大的关注,一时间风头还盖过了搭档孟非。

03

但是在2013年1月18日,乐嘉离开了江苏卫视,同年6月也宣布不再参加节目《非诚勿扰》,当时不少观众都觉得十分可惜,毕竟他和孟非两人搭档还是很受欢迎的。

不过在离开江苏卫视后,乐嘉的发展可谓是越来越好,参加了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不说,各大卫视的节目有很多都是他所主持的,一时间可以说是风光无限。在乐嘉最红火的那几年,几乎在电视上经常能够看到他的身影!

04

虽然说乐嘉口才好,但是有时也特别容易说错话,之前在《非诚勿扰》上就能看的出来,但是幸好当年有孟非在一旁帮他打圆场。

但是在离开孟非自己做节目后,在加上当时自己确实非常受欢迎,乐嘉不可避免的“膨胀”了!

当初乐嘉还因为喜欢亲吻女嘉宾而被很多网友声讨过,当年乐嘉在参加某综艺节目时,常常会亲吻一些女嘉宾,这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反感。

甚至就连鲁豫在一旁都会提醒乐嘉不要再亲吻女嘉宾了,但是乐嘉却不以为然,还反呛鲁迅。

05

不过最让大家不能接受的是在2014年,乐嘉和“太阳女神”谢娜合作的一档节目中,当时乐嘉毫不避讳的向谢娜表示自己对她的爱慕,说自己认识她之后就后悔结婚太早。

甚至还在某次录制的时候也想要亲吻谢娜,但幸好谢娜反应神速,立马躲避开,要知道当时谢娜和乐嘉都是已婚的身份。

所以一期节目播出后,乐嘉的名声也越来越不好,此时他的人气就有一种走下坡路的感觉!

06

但是真正让乐嘉的事业停滞的还是在2015年在录制《超级演说家》的时候,当年乐嘉为了向选手表示自己对他的支持,直接在节目录制的时候喝起酒来。

但是没有想到他直接在节目中就喝醉了,喝醉酒后乐嘉的情绪也渐渐失控,甚至还耍起了“酒疯”。

不断爆粗口,并且胡言乱语导致当时一同其他的几位导师非常不满,还暗讽金星是“小太监”,虽然说金星是变性人的这件事大众都知道,但是在节目上如此不尊重同事,还言语不敬,简直是过分。

当时金星的脸已经非常难看了,而一旁的窦文涛看到后,立马阻止乐嘉,但没有想到乐嘉非但没有领情还对他爆粗口。

07

并且随后还各种怒吼,语出惊人,非常狂妄,导致其他三位导师,气愤离席,而节目也被迫停止录制。

后来这件事情已经报道,乐嘉事业便算是毁了一大半,口碑也变的不好,在节目上如此放肆,哪个卫视还敢要他成为当家主持人?

于是此后的乐嘉便从巅峰跌落到谷底,如今的他迫于生计,只能接一些商演,和小的演讲等来维持生活,甚至在公众平台,乐嘉直接自嘲表示自己现在混的很差。

从曾经风靡全国的主持人,到现在沦落到商演嘉宾,乐嘉的生活简直让人唏嘘,本来他会有很好的前程,如果乐嘉当年没有那些丑闻,恐怕现在依然会活跃在大众的视线中。在接商演的同时,乐嘉也常常在短视频平台更新自己的近况。

现在这么多年过去了,我想乐嘉应该也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,但是现在就算想要挽回,也没有什么挽回的余地了,属于他的时代也早已过去。

乐嘉的经历也给我们上了一课,无论自己取得了多大的成功,都要记住不忘初心,以及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,切莫祸从口出!

本站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,版权归原创者所有,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,并不提供资源存储,也不参与录制、上传
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,请发邮件至jmlliu@outlook.com (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,谢谢。)

© 2024 万影网 苏ICP备88888888号